关于组织参加第六期全市劳模企业家讲堂的通知
各部门、各单位:
为进一步弘扬劳模精神、劳动精神、工匠精神,充分发挥劳模企业家的示范引领作用,促进校企深度融合,推动我校高质量发展,由市总工会联合我校主办的第六期全市劳模企业家讲堂活动于4月17日(周四)在我校举行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时间及地点
2025年4月17日全天,新图书馆二楼报告厅
二、课程安排
1.习近平总书记民营企业座谈会讲话精神与民营经济发展新机遇(上午9:00-12:00,主讲专家:于凤霞)
2.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防范化解走出去安全风险(下午1:30-4:30,主讲专家:解教授)
三、参加人员
(一)校外人员
部分县(区)级以上劳模企业家及企业家代表等。
(二)校内人员
上午9:00-12:00:校领导、科级以上干部、经济管理学院和信息工程学院师生代表。
下午1:30-4:30:校领导、科级以上干部、辅导员,经济管理学院、外国语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师生代表。
四、活动要求
1.请各部门、各单位精心组织,安排专人负责,通知有关人员准时参加。确实有事不能参加的,需按照规定履行请假手续,并于4月16日(周三)上午下班前将参加活动人员名单报至校工会殷悦老师处,联系电话:84201903。
2.请全体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到达会场指定位置就坐,不得缺席、迟到、早退。
3.培训期间,请自觉遵守会场纪律,将手机调至静音或震动,不得接打电话,不得随意走动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座位安排表(另行通知)
党办校办工会
2025年4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