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筹备成立教职工文体俱乐部的通知

作者:于乐乐 编辑:顾承瑶 审核:张正娟 发布时间:2024-09-03 文章来源:校工会 浏览次数:

各位教职工:

为进一步丰富我校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,提升教职工的身体素质和文化素养,增强教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,回应广大教职工需求,校工会拟筹备成立教职工文体俱乐部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成立目的

教职工文体俱乐部旨在为广大教职工提供一个交流、展示和提升的平台,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,增进教职工之间的相互了解与支持,共同推动学校文化建设,提升教职工的幸福感和归属感。

二、俱乐部类型

1.体育类:如乒乓球俱乐部、羽毛球俱乐部、篮球俱乐部、足球俱乐部、网球俱乐部等。

2.文艺类:如朗诵俱乐部、歌唱俱乐部、舞蹈俱乐部、书法俱乐部、绘画俱乐部、摄影俱乐部等。

3.其他类:可根据教职工的兴趣和需求,适时成立其他类型的俱乐部,如:棋牌俱乐部、钓鱼俱乐部等。

三、俱乐部职责

1.选定负责人。各类俱乐部由相关分工会具体承接,由各分工会推荐俱乐部负责人,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工会会员。负责俱乐部的日常管理和活动组织,要具备一定的号召力、组织力和责任心,热爱文体活动,有相关经验者优先。

2.制定章程。各俱乐部应制定详细的章程,明确俱乐部的宗旨、活动内容、组织架构、会员权利和义务等。章程草案需在俱乐部成立大会上经全体会员审议通过。

3.活动策划。各俱乐部负责人应在筹备阶段积极策划俱乐部的首次活动,制定活动方案,为俱乐部的正式成立和后续发展奠定良好基础,每年至少组织1次活动或竞赛。连续两年不开展活动的俱乐部,将对负责人进行调整。

4.会员招募。经个人申请、分工会申报、校工会同意筹建的俱乐部按照制定的章程条款,自主招募会员。

5.俱乐部规模。各类俱乐部要充分体现群众性、先进性,活动规模一般不少于30人。

四、俱乐部管理

1.学校工会将对各文体俱乐部进行统一管理和指导,为俱乐部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和保障。

2.各俱乐部应定期组织活动,积极参与学校及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文体比赛和活动。

3.俱乐部会员应遵守俱乐部章程,积极参加俱乐部活动,维护俱乐部的声誉和形象。

五、其他事项

1.希望各分工会发挥特长,积极承接组建校级文体俱乐部,推选优秀负责人。承接校级文体俱乐部,按时组织相关活动的俱乐部纳入年度考核加分项目。

2.希望广大教职工积极响应,踊跃报名,共同为推动我校教职工文体活动的蓬勃发展贡献力量。

3.各分工会请在9月9日前将相关信息上报校工会,同时上报电子版。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,请及时与校工会李海翔老师联系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校工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4年9月3日

宿迁学院工会文体俱乐部汇总表

序号

俱乐部名称

负责人

联系电话

是否有场地

备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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